建立分级诊疗技术需要形成4种共识
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既是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卫生系统绩效、促进合理有序就医的治本之策。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要取得预期的成效,除了要三医联动以外,还需要不同参与主体对制度达成共识,以形成愿意改革、参与改革、坚持改革的局面。
一是让广大居民对分级诊疗的服务一致性形成共识。
调查发现,广大普通百姓对分级诊疗制度的认知程度有待加强,部分居民认为是限制了就诊自由,也有的认为基层首诊就是低级首诊。非理性的就医理念加上自愿就医的原则让很多人无论病种、病情如何都对大医院、大专家趋之若鹜。
因此,如何在自愿就诊的基础上加强对需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健康观,理解自己在健康中的责任并形成理性的接诊路径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要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并真正体会到常见病、慢性病的治疗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质量与大医院没有差异、更方便可及并且能得到更个性化的人文关怀,引导群众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分级诊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当然,要做到让百姓能够认识并接受这种理念,必须在医疗服务质量的一致性上下功夫,如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做到以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为突破口的统一诊疗规范流程,让百姓感觉到无论在哪里看病,得到的都是无差异的规范服务。
二是让医疗机构对分级诊疗的医疗规律性形成共识。
“医院舍得放,基层医疗机构接得住”是分级诊疗制度能够有效实施的关键。为了做到这一点,必须严格功能定位。
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过程中,医院的管理者对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的认知水平是该项制度能否成功落地实施的关键。
分级诊疗制度是顺应疾病谱的改变、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的必然要求,如果让各级医疗机构的管理者理解这种趋势、接受这种趋势并因此能够对医疗机构未来发展战略及时调整,形成纵横联合、合理分工、各有专长、错位发展的局面,将会有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地实施。
三是让医保部门对分级诊疗的控费有效性形成共识。
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将有效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实行分级诊疗措施,在基层就诊,利用医保支付的差异化支付政策可以极大降低患者负担,控制医疗费用增长。
除此以外,可以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中探索医疗、预防融合。如安徽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与新农合医保资金“打捆”委托医共体统一管理,组织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合作,医防联动、医保激励,降低住院率,结余医保资金由医共体和公共卫生机构共同分享,形成医、防“同向激励”机制。
实现医保制度从“医疗保险”向“健康保险”转型;使县域医疗机构实现从“治病挣钱”的运行机制,向“防病省钱”、维护居民健康转变,从而最终达到医疗费用的长期有效下降。
四是让政府部门对分级诊疗的见效长期性形成共识。
分级诊疗工作涉及面广,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我国各地经济、文化、风俗习惯差异显著。这其中,分级诊疗工作考核中硬件建设基本都能在短期达标。但软件建设,如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广大居民对理性诊疗的认知水平、基层医疗机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等都需要有一个过程。
因此,在对实现效果进行评估时,不仅要关注各地考核标准的达标率,更要关注百姓在这项制度中的实际接受度和获得感。如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不光要看硬件建设投入是否到位,还要看信息是否能无缝对接联通。家庭医生签约,不光要看签约率,更要看签约后服务提供度和百姓认可度。
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不断完善,只有让百姓认可接受,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才不会做成夹生饭,不会走回头路,才会真正形成良性循环。